
近日,依托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,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石门寺周边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,查实青岛大珠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取水行为。
执法人员在石门寺南门现场核查发现,该企业未办理取水相关审批手续,私自打井并架设取水设备,涉事取水管内径 20 毫米,属于擅自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。依据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,执法部门对企业处以 2 万元罚款。

资料显示,涉事企业 2017 年注册,扎根大珠山石门寺片区,主要负责景区配套运营服务。此次针对景区企业违规取水的处罚,释放出全区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、严守水资源管控底线的明确信号,也提醒辖区文旅经营主体,取水工程必须提前完成审批流程,杜绝私打水井取用地下水的违规操作。
景区企业图便利违规私采地下水被处罚,水资源监管覆盖景区等经营场所,企业需提高合规意识,规范取水手续办理。
山区景区日常绿化、保洁用水需求量大,企业该通过哪些合规渠道解决用水需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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